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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06-11-22 20:5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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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爱慕你的容颜 于 2006-11-22 16:31 发表
俺就是传说中的打架狂人,哥们,告诉兄弟我那妞的ID,哥们给你帮忙,总会让他知道阎王爷姓马,猪八戒象猪
兄弟谢谢啦
不用了~``
第一。我对女人不暴力,不过说实话,因为她不听我N+1的劝在我面前抽烟,所以我给过她两耳光
第二。我和她好之前,好象她认识的朋友基本都是临潼的混混哦~``我怕死了~``怕让16岁的孩子把我分尸了
第三。我没损失什么,反而因为她得到了教训,谢还来不及呢
第四。她做出的一切只能让我越来越觉得不值得为她大动肝火。
第五。她毕竟还是个孩子、是个女孩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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